港区会员案例
P 女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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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7-24
申请人背景:P 女士,45 岁,专才获批 3 年,任职香港某建筑设计事务所(总部在港),因负责粤港澳大湾区项目,年均在深圳派驻 8 个月,续签时被质疑 “实际为内地工作”。
续签难点
- 跨境工作时间占比高,香港本地办公记录少,需证明 “雇佣关系核心在港”;
- 项目成果多体现为内地建筑,需关联香港 “专业服务输出” 价值。
服务计划与执行
- 雇佣核心性证明:
- 收集香港总部的劳动合同(注明 “跨境项目属香港业务延伸”)、香港强积金缴纳记录、月薪由香港账户发放的流水;
- 要求雇主出具《跨境工作授权函》,说明其负责的大湾区项目 “合同签约地、收款账户均在香港”,属香港公司主营业务。
- 项目对港价值论证:
- 梳理项目中 “香港标准输出” 部分(如采用香港建筑环保标准),附香港工程师学会的技术评审报告;
- 补充其在港参与的行业交流记录(如香港建造业议会演讲),证明 “将内地经验反哺香港行业”。
- 续签历程:
- 递交后 3 个月补件(要求补充项目资金流向证明);
- 提供香港公司与内地甲方的跨境收款凭证后,9 个月获批 3 年续签。
获批核心原因
- 用 “合同条款 + 资金流向” 锁定 “香港雇佣核心”,而非仅看工作地点;
- 突出 “香港专业标准输出” 的独特价值,契合 “大湾区融合” 政策导向